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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新一轮节能减排企业征集结束

更新时间:2019-02-13点击数:文字大小:

  北京商报讯 (记者 邵蓝洁)北京新一轮节能减排促消费政策已于2月1日在全市范围内实施,2019年节能减排商品销售企业公开征集也将于2月13日结束。征集对象为,在北京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统一收银的实体商业零售企业和电子商务企业。

按照要求,申报企业应符合“规范化、连锁化、便利化、品牌化、特色化、智能化”发展方向,应销售全部或部分节能减排商品;申报企业应为限额以上纳统零售企业,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管理制度健全;销售服务网点原则上应覆盖本市主要各区,家居建材零售企业在京直营门店不少于3家,自行车专卖店在京直营门店不少于5家,超市在京直营门店不少于10家,家电零售企业在京直营门店不少于20家(百货及购物中心不受直营门店数量限制);电子商务企业应通过自建独立网站从事自营类商品销售,优先支持商务部2017-2018年度电子商务示范企业;销售网点或网络零售平台应具有安装节能减排促消费政策信息管理系统的软、硬件条件,并具备通过系统记录、查验有关信息的能力;具备完善的配送、安装、调试、维修等售后服务体系;企业近三年内在工商、税务等方面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十部委发布24条促消费方案后,北京率先将实施方案落地。1月30日,北京商报记者从北京市商务局了解到,北京市将推出新一轮节能减排促消费政策,2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期三年。本轮政策商品类别在上一轮政策规定的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空调、热水器、微波炉、吸油烟机、家用燃气灶、坐便器、淋浴器、空气净化器、自行车等12类基础上增加了电饭锅、家用电磁灶和家用电风扇等3类商品,共15类。

在产品的补贴标准上,按照能效等级或者类别不同,补贴标准从8%-20%不等。带有水效标识1级、2级的坐便器、淋浴器将按商品销售价格为消费者补贴20%;空气净化器、自行车可补贴10%;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等共计11个品类,其能效标识1级将补贴13%,能效标识2级补贴8%。所有补贴产品的最高补贴限额均为800元。节能减排商品的补贴资金按照“销售企业垫付-第三方机构评审-政府财政补贴”的方式进行。销售企业按照规定直接向符合补贴条件的消费者垫付;销售企业每季度将相关补贴材料报送至市商务局;市商务局委托第三方评审机构进行评审后,根据评审报告将补贴资金拨付至销售企业。

据统计,春节期间,恰逢我市新一轮节能减排促消费政策实施,对符合条件的消费者购买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空调、热水器、微波炉、吸油烟机、家用燃气灶、电饭锅、家用电磁灶、家用电风扇、坐便器、淋浴器、空气净化器、自行车等15类产品给予最高800元的补贴。

21家企业假日7天共销售节能减排商品7186台,同比增长6.5%,实现销售额2440万元,同比增长7.3%。李烝/制表

作者:邵蓝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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