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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河口市检察院:多措并举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更新时间:2019-08-25点击数:文字大小:


襄阳日报讯(通讯员朱媛媛 周亚茹 全媒体记者熊秋野)“检察官,都怪我不懂法,后悔上次没签认罪认罚具结书,幸好你们再过来,这次我愿意签认罪认罚具结书。”近日,涉嫌寻衅滋事罪的被告人付某对老河口市检察院办案检察官表达了自己的认罪意愿。据了解,这是该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保障当事人权利的一个缩影。

今年1月,付某伙同赵某、赵某锋在行至老河口市薛集镇南刘岗村路段时,与齐某发生口角直至肢体冲突,并将齐某打成轻微伤。

5月20日,老河口市检察院受理该案后,办案检察官多次向付某等人解释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赔偿被害人损失、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等相关法律规定,付某等人对自己行为危害的认识更加深刻,后三人相继赔偿了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矛盾纠纷得以化解,也因为自己的认罪认罚得到了从宽处理。

据介绍,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以来,老河口市检察院已适用该制度办理案件87件88人,幅度刑建议9人,确定刑建议63人,法院宣告刑45件46人,采纳42人,采纳率91.3%;出庭程序49件,速裁程序37件,速裁程序占比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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