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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理全员参与 职工工资集体协商

更新时间:2018-12-04点击数:文字大小:

企业管理全员参与  职工工资集体协商

    近年来,中建路桥集团根据企业实际,对民主管理的形式和内容进行了多次改革,至今形成了八项制度。特别是项目经理列席职代会制度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进一步加强了企业民主管理,促进了企业和谐发展。

    作为一家基础设施投资建设企业,该集团的项目经理无一例外处于工程质量和经济效益的核心地位,但由于人员类别比例和总体名额限制,有些项目经理当不了职工代表。为了让这些“重量级人物”参政议政,该集团建立了“项目经理列席职代会制度”。不是职工代表的项目经理,可以列席代表身份全程参加职代会,审议会议报告、发表意见并提出建议。他们的参与既能把最基层的呼声传到决策层,又能把职代会的精神下达到最基层,贯彻、落实起来不但效率高,而且也促进了企业的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

    该集团全力谋划企业发展,职工士气高、干劲大,经济效益连年创新高。为了让大家充分享受企业发展成果,引入了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每年由职工方代表和企业方代表就工资增长等问题进行平等协商并签定工资集体合同。按照合同约定,职工工资稳步增长,进一步推动了企业和谐、健康和科学发展。

    同时,该集团及所属子企业认真接待和处理职工群众来信来访,不但解决了职工的一些合理诉求,也得到了上级组织的充分肯定和职工群众的一致好评,既实现了企业和谐发展和职工群众满意的“双赢”,又推动了企业的三个文明建设。(焦利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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