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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文集团将以不超过155亿元人民币的价格收购新丽传媒

更新时间:2018-08-14点击数:文字大小:

据彭博社报道,阅文集团将以不超过155亿元人民币的价格收购新丽传媒。

据悉,今年5月份,阅文集团已经与新丽传媒订立版权及联合投资合作协议,阅文集团当时发布公告称,将联合新丽传媒投资2.2亿元,以拍摄及制作电影和电视剧。

公告显示,于2018年5月18日,该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上海阅霆(代表该集团)与新丽传媒(代表新丽集团)订立版权及联合投资合作协议,阅文集团将其文学作品改编权授予新丽集团,而新丽集团则会将有关文学作品改编成为电影、电视剧、游戏、动画、漫画、舞台剧及音频作品,并生产及销售源自有关文学作品或改编作品的周边产品。

联合投资达人民币2.2亿元拍摄及制作电影和电视剧。订约方将于2018年开拓联合投资机会并对可为订约方带来可观收益的项目进行投资。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新丽集团应向该集团支付的授权许可费或须给予该集团收入或利润分成上限为1.3亿元人民币。

更早些时候,新丽传媒在今年3月份放弃了IPO申请,当时持有新丽传媒27.64%股份的光线传媒发布公告称,以33.17亿转让给林芝腾讯科技有限公司。交易完成后,腾讯成为新丽传媒第二大股东。

据猎云网了解,新丽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是一家集电视剧、电影、网络剧制作以及全球节目发行、娱乐营销和艺人经纪为一体的专业综合性影视机构。至今,新丽传媒已经成为业内领先的精品剧制作机构,其电视剧代表作有《我的前半生》、《白鹿原》、《大丈夫》、《虎妈猫爸》、《辣妈正传》;并投资拍摄了电影《搜索》、《失恋33天》、《101次求婚》、《道士下山》、《煎饼侠》、《夏洛特烦恼》、《杜拉拉追婚记》、《情圣》、《悟空传》、《羞羞的铁拳》、《妖猫传》等大众熟知的精品剧。

3月11日,根据光线传媒的公告显示,新丽传媒2017年营业收入为16.70亿元,净利润为3.49亿元。根据新丽传媒此前公布的招股说明书来看,新丽传媒2014年~2016年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31亿元、1.17亿元、1.56亿元。

据悉,新丽传媒除腾讯是其股东之外,万达影视也是其股东。对于这家企业,市场上的评价是,新丽传媒是一家具有优质品控能力的制作公司,并在未来可能成为主要的内容厂牌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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